河北自学考试报考办法
1.咨询平台
报考自学考试,考生首先要关注有关网站、当次的《报考简章》及咨询电话。这是自学考试与考生沟通联系的重要渠道,与考生有关的自学考试专业及课程设置、课程考试安排、报考办法、毕业申请等详细信息,都可以从网站、报考简章与电话中查询。
主要网站为:
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http://www.hebeea.edu.cn)和
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(http://zk.hebeea.edu.cn)
相关电话为: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服务大厅(0311-88609894 0311-83850898)或各市自学考试部门电话。
《报考简章》的作用:《报考简章》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,其内容包括:⑴ 开考专业、科目和考试时间;⑵ 报名时间、地点;⑶ 报考条件和报考手续;⑷ 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。
2.报考条件
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。
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,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国家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(或以上)学历证书,否则不予毕业。
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,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。
考生按当次《报考简章》公布的课程报考,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,最多选报两个专业,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。
3.开考次数与考试时间
我省自学考试每年安排4月、10月两次考试。4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1月5日-10日;10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6月10日-15日。